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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孤独症康复全程支持服务实施方案

2023-12-08 15:04 次阅读
文章标签:深圳市孤独症康复     自闭症康复政策    
描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孤独症服务,深圳市围绕“弱有众扶”民生目标,聚焦孤独症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高质量做好我市残疾预防工作,不断完善孤独症服务,持续提升孤独症早期筛查、诊断、康复水平,推进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促进成年孤独症就业,加强重症孤独症托养,做好孤独症民生兜底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完善我市孤独症全程支持服务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孤独症全程支持的制度保障。  1.完善与孤独症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市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特殊教育制度、康复及教育机构管理制度,做好孤独症在就业、托养和养老三项制度中的衔接,形成一套贯穿孤独症全生涯的政策体系。  2.建立孤独症常态化筛查机制。由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牵头,联合全市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共同开展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由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孤独症服务,深圳市围绕“弱有众扶”民生目标,聚焦孤独症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高质量做好我市残疾预防工作,不断完善孤独症服务,持续提升孤独症早期筛查、诊断、康复水平,推进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促进成年孤独症就业,加强重症孤独症托养,做好孤独症民生兜底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完善我市孤独症全程支持服务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孤独症全程支持的制度保障。

  1.完善与孤独症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市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特殊教育制度、康复及教育机构管理制度,做好孤独症在就业、托养和养老三项制度中的衔接,形成一套贯穿孤独症全生涯的政策体系。

  2.建立孤独症常态化筛查机制。由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牵头,联合全市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共同开展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由医务人员向确诊患者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告知干预康复方法、政府有关部门康复救助政策及康复机构信息。

  3.建立孤独症数据共享机制。由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牵头,联合全市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共同维护和共享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数据,并实时更新,以数据作为我市制定政策的依据。

  4.强化医疗保障机制。加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医院康复训练床位供给,鼓励区级综合医院逐步增设康复治疗项目。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优化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条件,家长医保个人账户所有余额均可按规定用于支付孤独症患儿医疗费用;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多措并举减轻孤独症合规康复治疗费用负担。

  5.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本市户籍孤独症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的,按照《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畴,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孤独症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符合条件的,积极协助申请社会救助等事项,依法依规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方面的保障。

  (二)多渠道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6.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落实《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做到0-18周岁(不含18周岁)的户籍孤独症儿童康复应救尽救。为非本市户籍孤独症儿童提供异地康复转介服务,支持向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救助资金。保障孤独症儿童在有相应资质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开展功能评估、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精神卫生健康评估及心理辅导及其它特殊康复教育等康复训练。

  7.制定康复行业标准。支持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牵头制定孤独症康复服务标准,明确机构硬件设施配置标准、师资人才培养标准、康复干预课程体系标准、教育培训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孤独症康复训练工作。

  8.探索建立孤独症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职称体系。支持行业协会结合行业发展现实,探索建立与孤独症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晋升挂钩的职称评价标准、职业资格认定和人才扶持标准。

  9.探索数字技术在康复治疗中的运用。支持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牵头,联合全市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共同研究、开发、评价和推广数字化产品,探索为康复服务机构及家庭引入成熟的数字化产品,提升康复质量,减少培训时间和成本,提高居家干预效果。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孤独症全流程数据进行流转,评价实施效果。

  10.规范服药管理服务。各区(新区)残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商设立服药点,街道和社区工作站紧密配合,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发药,做好每月的药品发放工作,并开展药品疗效评估。

  11.开展中途宿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宿服务和日常生活技能、社会适应能力、职业技能和服药训练等技能服务。

  12.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按照《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有关规定和标准,为孤独症提供辅助器具服务。充分发挥我市辅助器具产业和创新优势,积极开发适用于孤独症的新型智能辅助器具产品。

  (三)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

  13.推进孤独症儿童学前融合教育。依托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示范性学前融合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职能,为孤独症儿童入读普通幼儿园提供巡回技术指导和送课上门服务等多方面支持;积极推进学前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学前融合教育。

  14.保障孤独症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深圳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深圳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充分发挥深圳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和深圳市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对适龄孤独症儿童适学能力评估和入学、转学工作,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入读特殊学校等方式,确保本市户籍孤独症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孤独症儿童就读,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

  15.加快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进一步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积极开发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资源,科学指导与协助各特殊教育学校、普校资源教室及普校融合教育的教学开展。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完成一所独立设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任务。

  16.加强普校教师特殊教育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帮助教师了解特殊教育的新观念,提升专业能力。

  17.充实普校特殊教育师资力量。根据随班就读学生数量,适时增加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建立专兼职资源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机制。支持鼓励幼儿园配备具备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资源教师或学前特殊教育教师。

  18.为有需要的儿童配备“助教陪读教师”。根据孤独症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评估,对有融合教学需求的学生,逐步探索由学校和各区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配备“助教陪读教师”,并完善退出机制。

  19.推广孤独症儿童“医-教-康”一体化综合康复模式。多部门联动,探索推广孤独症儿童“医-教-康”一体化综合康复模式,有效链接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形成闭环式、紧密衔接的康复服务体系,为孤独症儿童全面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提供孤独症学生教育经费资助。充分保障孤独症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学前融合教育补助;充分保障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被录取进入高等院校的孤独症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补助;积极落实好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项目,对在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班就读的孤独症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

  (四)完善就业促进服务体系。

  21.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就业能力强的孤独症进入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针对有就业能力但需外力支持的孤独症,各级残联组织通过专业服务机构或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发支持性就业岗位,为孤独症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的支持性就业服务。建立孤独症支持性就业帮扶机制,组建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委派机制,促进孤独症从过渡性就业到常态化就业。加大辅助性就业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机构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不断提升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辅助性就业政策。

  22.公共服务机构率先垂范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图书馆、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为孤独症开发整理图书、保洁、检票等公益性就业岗位,积极打造孤独症就业品牌。

  23.加大和优化孤独症职业培训供给。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等职业学校根据孤独症特点,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和企业岗位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各级残联组织积极开展孤独症残疾人职业能力培训。

  (五)构建家庭支持体系。

  24.提升关爱服务质效。将孤独症家庭数据纳入市妇联智慧维权关爱系统的重点人群板块,为其推送菜单式关爱服务包,进一步提升关爱服务质效。

  25.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支持服务。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关注孤独症及其家庭,开展公益活动,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孤独症家庭支持服务。

  26.组建培育志愿队伍。建立专门的志愿者队伍,在完成就医陪护、学业辅导、喘息支持、心理疏导等专业培训后,与孤独症家庭结对开展服务。

  27.完善孤独症托养体系。完善机构集中托养、居家安养、日间照料三位一体的托养体系,探索建立孤独症社区寄宿制托养模式。加快市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对无自理能力的重症孤独症实行机构集中托养服务。完善居家安养服务,加大对居家安养孤独症的资金、康复服务及指导等支持力度。

  28.加强对孤独症家长的科学指导。探索开设孤独症家长学校,鼓励和支持孤独症父母及家属学习孤独症相关知识和家庭干预方法,增强对其行为的理解、接纳、包容、尊重和关爱;对其情绪和行为问题,通过养育过程中的陪伴互动、生活照护和游戏玩耍,以快乐、适度和巧妙的方式,进行家庭干预。探索在公共场所设置喘息空间,减少孤独症及家庭情绪失控、走失风险和家庭成员照顾压力。

  (六)促进社会融合。

  29.丰富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的文化活动。通过举办读书会、孤独症主题书展、孤独症特殊教育讲座、孤独症家长沙龙、孤独症儿童艺术作品展等,让全社会关注、理解、接纳和包容孤独症。

  30.将融合理念纳入儿童友好相关评价体系。将开展融合教育、提供社区融合服务、提供融合实践岗位、特殊儿童平等议事机会等纳入相关领域的儿童友好评价指标体系。

  31.加强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在便民服务场所设置绿色服务窗口,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手写板、语音提示等无障碍设施设备;在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同步发布图文易读版本,为孤独症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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