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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5〕23号]

2024-05-17 10:01 次阅读
描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在国务院残工委统一领导下,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已顺利完成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开展人员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目前现场入户调查登记正在有序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调查期间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收集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方案》的要求,加大优秀典型人物事迹的报道和推荐工作力度。各地要以基层干部、一线调查员和志愿者为重点,组织本地媒体宣传报道在专项调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吃苦耐劳、勤勉服务的精神风貌。各地要将报道情况和典型人物事迹及时报送中国残联。   二、各地要重点拍摄、留存开展专项调查核库、人员培训、专家研讨、落实相关保障、入户登记、数据录入、综合统计分析以及调查人员跋山涉水、走村串户、扶贫济困等工作的视频和图像资料,并连同各地电视台播出的专项调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在国务院残工委统一领导下,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已顺利完成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开展人员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目前现场入户调查登记正在有序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调查期间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收集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方案》的要求,加大优秀典型人物事迹的报道和推荐工作力度。各地要以基层干部、一线调查员和志愿者为重点,组织本地媒体宣传报道在专项调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吃苦耐劳、勤勉服务的精神风貌。各地要将报道情况和典型人物事迹及时报送中国残联。

  二、各地要重点拍摄、留存开展专项调查核库、人员培训、专家研讨、落实相关保障、入户登记、数据录入、综合统计分析以及调查人员跋山涉水、走村串户、扶贫济困等工作的视频和图像资料,并连同各地电视台播出的专项调查工作视频报送中国残联。中国残联将以此为素材编辑制作专项调查专题片。

  三、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一)各地报送的优秀典型事迹材料不超过2篇,每篇字数不超过800字,典型人物事迹须采用通讯格式,内容真实感人,保证质量;要突出时代特征,具有代表性。视频材料要能用于电视台播放(标清或高清格式)。

  (二)报送时间。优秀典型事迹材料请于2015年2月1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有关工作的视频和图像资料请于3月9日前刻录成DVD光盘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

  (三)联系方式。中国残联宣文部冯昊,电话010-66580119,传真010-66580241 电子邮箱fenghao@cdp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编100034。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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