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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中国残联各直属单位,各专门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残联系统网站建设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国残联批准,开展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暨“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最佳实践案例评选工作。通过评测,在“十三五”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整体要求的基础上,指导优秀网站更加完善,落后网站加快提升,以起到抓两头、促中间的作用。通过评选,发掘残联系统“互联网+”服务最佳案例,探索“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实践标杆。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测标准
本年度指标体系在2015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指标基础上进行修订,着重增加了2016年中办、国办相关文件要求的指标考查力度,同时结合我国政府网站发展趋势和相关全国评估指标,形成了《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指标体系》(见附件1、2)。
二、评测范围
本次评测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中国残联各直属单位和各专门协会所属共计52家单位网站(见附件3)。
三、评测方法
中国残联组织第三方网站评测专业机构“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与规划中心”和“中国残疾人信息和无障碍技术研究中心”,按照《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指标体系》和《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通过对被评测网站进行集中监测,收集相关数据、检测无障碍技术符合度等方式,逐项对指标评价和打分,并组织专家组对评测结果进行审核。
四、工作步骤
网站评测工作于2016年7月1日开始,年底前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 各地区、各单位网站信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本网站技术建设维护等部门,按照《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运行情况暨“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最佳实践案例评选调查表》(见附件4)填写要求,认真做好问卷调查的填写。其中,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的“互联网+”行动计划案例务必进行深入描述,统一于7月15日前反馈至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2. 请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政府网站管理要求,结合本次评测指标,对照上年评测存在的问题对本单位网站进行全面自查并加以完善,确保网站可正常浏览访问,保证相关内容、链接有效无误。
(二)评测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1. 根据《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指标体系》对网站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用户体验、日常维护(网站保障)等五个方面的指标要求,对评测范围内网站进行评测打分。
2. 根据《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的一、二、三等级合格标准,通过技术检测和残疾人体验等方式对评测范围内网站无障碍情况进行评测打分。
3. 根据以上两方面同步评测的情况,综合进行整体打分,组织专家组对网站评测结果进行审核,为每个网站形成评测结果分析报告。
4. 通过“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最佳实践评选活动,通过自荐与评选的方式,推荐并深入点评相关实践案例,出具《“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最佳实践案例分析报告》。
(三)反馈阶段(12月)。
中国残联将集中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评测结果分析报告,请各地区、各单位针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不足、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按照国家和中国残联对网站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残联事业发展现状和实际工作改进网站存在问题,不断健全网站建设相关制度。对本级残联2017年网站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提升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措施,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残联信息中心提交整改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周琴 王鹏
电 话:010-66580176 66580134
邮 箱:xxc@cdpf.org.cn
传 真:010-66580134
附件:
1. 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指标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
2. 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指标体系(中国残联直属单位、专门协会)
3. 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评测范围
4. 2016年残联系统网站运行情况暨“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最佳实践案例评选调查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