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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第二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和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称号的决定[残联〔2013〕249号]

2024-05-17 16:09 次阅读
描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按照《关于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残联〔2010〕68号)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在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2月,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残联〔2012〕23号),正式启动了第二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工作。 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地按照《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考核评估标准》和《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抓紧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学习首批经验,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充分争取政府支持,不断实现托养服务补贴政策的突破;充分顺应残疾人的真实需求,不断扩大托养服务工作受众面;充分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不断创新托养服务提供模式。与首批创建工作相比,呈现出成果更为丰硕、宣传更为广泛、服务模式更为创新、服务网络更为健全的特点。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区和示范创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按照《关于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残联〔2010〕68号)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在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2月,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残联〔2012〕23号),正式启动了第二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工作。

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地按照《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考核评估标准》和《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抓紧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学习首批经验,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充分争取政府支持,不断实现托养服务补贴政策的突破;充分顺应残疾人的真实需求,不断扩大托养服务工作受众面;充分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不断创新托养服务提供模式。与首批创建工作相比,呈现出成果更为丰硕、宣传更为广泛、服务模式更为创新、服务网络更为健全的特点。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区和示范创建机构考核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3〕62号)安排,中国残联、各省级残联及相关专家于2013年6月至12月之间分别对20个示范创建地区和18个示范创建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验收。根据考核评估验收的情况,决定授予达到考核评估验收标准的天津市河东区等19个地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称号。决定授予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红旗楼阳光家园爱心托养服务中心等18个机构“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称号。

希望以上地区和机构以本次示范创建工作为新的起点,有效利用创建工作的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深入巩固示范创建的成果,推广有益经验、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建立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称号的动态考核机制,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机延续。

附件:第二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名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

第二批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名单

一、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

(一)天津市河东区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理委员会

(三)山西省闻喜县

(四)辽宁省大连市

(五)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六)上海市嘉定区

(七)上海市宝山区

(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九)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十)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十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

(十二)湖北省武汉市

(十三)湖南省长沙市

(十四)广东省江门市

(十五)四川省眉山市

(十六)云南省开远市

(十七)陕西省咸阳市

(十八)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十九)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二、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

(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红旗楼阳光家园爱心托养服务中心

(二)辽宁省抚顺市清源县红透山村“爱心养殖基地”

(三)黑龙江省肇东市世纪田园残疾人托养中心

(四)江苏省南京市宁馨阳光家园服务中心

(五)江苏省兴化市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中心

(六)浙江省温岭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七)浙江省慈溪市掌起镇阳光日间照料中心

(八)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沐浴阳光院

(九)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十)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残疾人托养康复培训中心

(十一)河南省信阳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十二)湖北省宜昌市诺亚智障托养庇护中心

(十三)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东城阳光家园

(十四)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精防广华工疗站

(十五)广东省梅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十六)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阳光家园

(十七)陕西省渭南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十八)甘肃省金川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中国残联办公厅2013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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