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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表彰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4〕35号]

2024-05-17 14:04 次阅读
描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 2009年第四次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自强不息、超越自我,锐意进取、勤奋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事迹感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自强模范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弘扬残疾人工作者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宝贵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新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授予朱彦夫、周月华等165名残疾人“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张扬等33名同志“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

2009年第四次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自强不息、超越自我,锐意进取、勤奋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事迹感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自强模范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弘扬残疾人工作者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宝贵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新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授予朱彦夫、周月华等165名残疾人“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张扬等33名同志“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全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自强不息、奋勇争先,艰苦奋斗、扎实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帮助残疾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全国自强模范名单

2.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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