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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的通知

2024-05-16 11:23 次阅读
描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7〕23号)要求,定于2017年5月31日—6月2日在北京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5月31日报到,6月2日撤离)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天北路321号,电话:010-61476116)   三、参加人员   (一)省级残联选派1名负责同志参加调查培训。   (二)有调查任务的县(市、区)残联根据本地区调查对象数量,按照每50户调查对象配备1名调查员的比例选派相应数量的调查员参加培训。调查对象不多于50户的县(市、区)选派1名调查员,调查对象为50-100户的选派2名调查员,依此类推。   (三)调查员统一由县(市、区)残联安排有实际调查经验、敬业奉献的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7〕23号)要求,定于2017年5月31日—6月2日在北京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5月31日报到,6月2日撤离)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天北路321号,电话:010-61476116)

  三、参加人员

  (一)省级残联选派1名负责同志参加调查培训。

  (二)有调查任务的县(市、区)残联根据本地区调查对象数量,按照每50户调查对象配备1名调查员的比例选派相应数量的调查员参加培训。调查对象不多于50户的县(市、区)选派1名调查员,调查对象为50-100户的选派2名调查员,依此类推。

  (三)调查员统一由县(市、区)残联安排有实际调查经验、敬业奉献的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在选调调查员时,要充分考虑现场调查阶段人员队伍的稳定。

  四、日程安排

  6月 1日 上午,动员部署、调查指标讲解,

  下午,试调查、答疑、小结。

  五、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的调查员在来京前对本县(市、区)调查对象进行实名制核查,报到时由各省(区、市)残联汇总并报告本地核查情况。

  (二)每位调查员在当地选择至少一户残疾人家庭进行预调查,来京时提交完成的预调查问卷。

  (三)各地务必按通知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时间要求准时报到和撤离。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和报到、撤离的交通费由各地残联负责,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参加培训的人员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1)。

  (四)请认真填写回执(见附件2),由各省(区、市)残联汇总本省前来参加培训的调查员名单,并于5月26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会务组。

  五、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王颖芬,张梦欣

  电话:010-66580160,010-66580369

  传真:010-66580264

  电子邮箱:yjh@cdpf.org.cn

  附件:

  1.会议地址及路线图

  2.回执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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