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儿童早已熟练使用代词“你”“我”“他”的时候,丹丹仍然难以正确的使用第一人称代词“我”。这表明丹丹对“我”和别人的区分,对“我”和他人关系的理解仍然滞留在较低的水平。为了更好地发展丹丹的自我意识,老师先从“物质自我”开始对丹丹进行练习。其中,物质自我包括了“我”的身体、“我”的家庭、“我”的物品等。物质自我是一个人自我存在的基础,而孤独症儿童久久不能建立物质所有权的概念,不理解“我的东西”和“别人的东西”。使其长期停留在自我中心化的状态,阻碍了孩子更好地融入社会。 针对丹丹的情况,老师制定了训练目标:让孩子通过理解支配与占有,理解自己对物品的所有权。 训练过程如下: 第一,给家庭成员分配食物,包括孩子在内。每个人只能吃自己的食物,未经同意,不得吃他人的食品。 第二,将家庭成员的服装进行比较,让孩子指认服装的所有人。 第三,家庭成员故意错位着装,让孩子进行纠正。 第四,未经孩子同意,故意拿走孩子喜欢的食品、物品,让孩子体验失去物品的苦恼,进而告诉孩子看管属于自己的物品的意义。 第五,让孩子认识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关系,认识其他儿童和其家庭成员的关系。 第六,在公共场所交给孩子看管物品的任务,然后剥夺其物品,让孩子体验丧失物品的后果。 第七,让孩子知道哪些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自己没有占有和支配的权利。 1.认识“我的物品”不能仅仅从语言上强调,必须用结果让孩子理解“归我所有”和“丧失所有”的区别。 2.每一个训练过程都要有语言指导。 3.根据孩子的程度灵活掌握顺序。 4.可以延伸训练孩子理解“不经过同意,不能占有他人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