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2018年8月25日是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加快残疾预防事业发展,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等16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残疾预防,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18年8月25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强化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大力宣传“残疾预防,人人有责”“残疾预防,从我做起”的理念,增强社会公众和用人单位从我做起、自觉预防残疾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残疾预防、防范致残风险的氛围。
(二)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围绕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广泛普及预防遗传和发育障碍、疾病、伤害等致残的科学知识、方法,提升公众残疾预防健康素养水平,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能力。
(三)宣传残疾预防法规政策。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为重点,大力宣传残疾预防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党和国家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宣传我国残疾预防工作成效及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围绕宣传主题,依据《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相关工作。各级残联要主动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地区活动方案,精心做好组织实施。
(二)多措并举,力求实效。各地要紧紧围绕残疾预防日主题,聚焦本地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和残疾预防薄弱环节,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发、推广残疾预防精品节目和公益广告,打造品牌宣传活动,吸引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信、微博等传播手段,全方位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统筹安排,推动工作。各地要以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围绕推动《条例》《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健全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残疾预防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行动计划》提出的有关任务目标。要进一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残疾预防工作经验,加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培育试点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好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残疾报告等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
各省(区、市)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送中国残联。
联系人及电话:王逊 010-66580367
电子邮箱:wangxun@cdp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康复部
邮编:100034
附件:1.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2.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中国残联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