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基金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的要求,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中国残联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举全会之力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意义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特别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的指标。他特别强调,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残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看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持精准扶贫、注重实效的重要理念,在规划实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的过程中要与党和国家一系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政策措施紧密结合,与当地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同步安排,进一步增强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切实加强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残联特别是贫困残疾人数量多、脱贫任务重的中西部省(区、市)残联,要把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要务,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细化残联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资源和人员配置,按照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瓶颈,制定专项政策措施或行动方案,中国残联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见附件),请各地对照做好相关工作。要抓住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拧紧结户帮扶因人施策这个核心,盯牢纳入脱贫绩效考核这个关口,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切实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残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三、充分发挥残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各级残联按照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残联系统党员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履行党员义务,牢记党的使命和责任,通过结对帮扶,展现出残联组织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特殊作用,体现出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好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广聚助残力量,深挖各方资源,切实体现服务本色,紧密联系贫困残疾人,凝聚贫困残疾人的向心力,拿出实招帮助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推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残联要充分运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主动将有关数据和需求,特别是已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数据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要以数据为依据,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与比对核实,努力推动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纳入政府各部门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中,明确任务目标,量化考核指标。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重的省(区、市)残联要作出表率,领导班子要经常开展沟通调研工作,深入贫困村、贫困户了解掌握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进展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当地政府研究破解对策,推动基层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
五、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分工的实施进度。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切实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纳入各级残联和各单位工作大局,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争取对贫困残疾人脱贫项目予以更多的倾斜和支持。中央安排地方完成的“十三五”有关残疾人事业专项原则上应首先向国家扶贫开发重点片区县、国定贫困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投放,并加强绩效考核。中国残联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措施。
各省(区、市)残联就加强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4月30日前反馈至中国残联扶贫办。
附件: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内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残联扶贫办 郝大鹏 66580308)
附件 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内容
一、精准施策,扶持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完善基本信息。(根据各地建档立卡实际情况,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经统计汇总后应报当地政府落实脱贫责任)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进行动态更新统计,掌握残疾人贫困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落实信息,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中实现信息共享。
——在制定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扶贫项目中,提出与残疾人贫困户相适应的参与项目的准入条件,提高扶持资金对残疾人贫困户扶持标准。
——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残疾人贫困户培训后资金、场地、设备、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服务与扶持。
——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在普通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残疾人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费补贴等方式,尽快实现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确保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
——对实施易地搬迁的残疾人贫困户进行扶持。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优先实施易地搬迁,提高搬迁补偿标准,优先享受迁入地住房、社会保障、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对无自筹能力的困难残疾人搬迁户采取交钥匙直接入住的一站式搬迁。
——精准识别农村残疾人贫困户危房存量,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进度。鼓励各地通过农村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建房有困难的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涉及贫困残疾人的各类扶贫项目和资金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倾斜。
二、特惠举措,推动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
——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残疾人脱贫攻坚。
——加强金融扶持力度。增加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投放规模。政府出资建立贫困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制度。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由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免利息。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开展担保业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保证保险费予以补助,提高补助标准。
——推动党员干部、助残志愿者等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增强残疾人贫困户脱贫信心,引导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致富。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积极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引导社会帮扶资源投入到残疾人脱贫攻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残疾人脱贫公益基金。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中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动员残疾人企业家、残疾人致富能人帮助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
——推动贫困残疾人优先获得资产收益。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的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优先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增加折股数量。支持农民合作社、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优先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
——构筑农村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摸清农村残疾人底数,做好信息管理。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服务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针对以老养残户、一户多残中的贫困残疾人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针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提高护理补贴标准。
——加大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
——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
——鼓励各地开展光伏助残扶贫、电商助残扶贫。
三、组织领导,确保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
——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重点省(区、市)应成立残疾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和部门协调。明确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督办政策措施落实。推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政府各部门脱贫攻坚的规划和项目中,适时通报各地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情况。
——加强残疾人脱贫攻坚的考核和贫困监测。将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各地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权重分值。实行年度督办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和社会组织对国家和各省(区、市)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效果、资金投入占比和使用效果及各地残疾人脱贫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残疾人涉贫重大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将残疾人贫困状况监测纳入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权威发布残疾人贫困状况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依托“10·17”全国扶贫日宣传平台、残疾人扶贫信息服务网等,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挖掘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典型的人和事,将残疾人脱贫致富典型和残疾人助残扶贫典型纳入扶贫表彰和宣传范围,运用典型的力量推动工作开展。
——加强残联扶贫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