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健康中国建设的整体规划,为维护残疾人健康、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坚强保证。根据中国残联会议要求,现就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纲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
《纲要》强调突出解决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将维护残疾人健康列为独立一节,并在有关章节中对加强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作出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必将有力推动改善广大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状况,加快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纲要》的重大意义、深远影响,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担当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二、纳入大局,加强联动
各级残联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的基础上,主动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健康中国建设大局,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各项政策设计、业务安排。要健全工作机制,用好医改工作平台,与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做好全方位工作对接,在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开展健康扶贫、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中积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在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进程中,主动推进康复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各省级残联要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将各级残联纳入当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国医改办函〔2016〕96号),抓紧指导市(地)、县(区)残联在2016年底前全部纳入同级医改领导小组。
三、聚焦重点,强化落实
各级残联要根据《纲要》中有关维护残疾人健康的任务要求,主动结合自身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好相关任务的贯彻落实。着力将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任务,牵头组织实施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补贴政策的制定;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着力协调卫生计生、民政、人社等部门加强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同时,积极推动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做好国家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等工作。
请各地残联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中国残联康复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残联康复部 孙光010-6658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