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儿童群体的观察中,我们能够发现即便年龄相仿,每个儿童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个体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体现在身体条件、动作协调性、智力水平、社交能力等多个方面。在这些儿童中,有一部分被称为“特殊儿童”,他们需要特别的关注和教育方法来满足其独特的成长需求。
特殊儿童这一概念涵盖了智力、感官、身体、社会行为和交流能力等方面与普通儿童有显著差异的儿童群体。美国特殊教育专家柯克和加拉赫将特殊儿童定义为在生理、心理和行为方面具有偏离常态特征的儿童,这一定义不仅包括了残疾儿童,也包括了天才儿童。而在台湾,特殊教育专家郭为藩等人则强调了从教育角度界定特殊儿童的重要性,认为生理缺陷并不是特殊儿童的唯一标准。中国大陆的朴永馨则提出了特殊儿童的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包括所有非普通发展的儿童,狭义上则专指有生理或心理发展缺陷的儿童。
本文将采用广义的概念来定义特殊儿童,即那些在生理和心理发展上明显偏离普通儿童发展水平、面临特别的学习或适应困难、需要接受特殊教育以实现充分发展的儿童。特殊儿童不仅在生理和心理上与普通儿童存在差异,而且这些差异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适应能力。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他们需要特别设计的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组织形式或辅助设备。
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之间既有共性也有差异。特殊儿童同样遵循人类共有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他们的发展历程模式、生理组织结构、心理需求要素、人格结构发展以及社会适应内容与普通儿童相似。然而,特殊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以及他们在个体间和个体内差异上的特殊性,使得他们难以适应普通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特殊儿童的个体间差异和个体内差异都非常显著。个体间差异不仅存在于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之间,也存在于同类型特殊儿童之间。例如,天才儿童与智力障碍儿童在智力水平上存在巨大差异。个体内差异则体现在个体内部不同能力之间的不平衡发展。例如,一些孤独症儿童可能具有出色的记忆力,但在语言理解和人际交往方面却存在严重障碍。
鉴于这些差异,特殊儿童难以适应普通学校中的常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或教学组织方式。普通学校的教学内容可能对天才儿童来说过于简单,而对智力障碍儿童来说则过于困难。此外,普通学校的教学通常以口头讲授为主,这对听障儿童来说是难以适应的,而视障儿童则可能因无法阅读普通课本而跟不上教学进度。
为了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必须根据他们独特的学习和发展需要设计适宜的课程和教材,并采取个别化教学方法。这不仅有助于特殊儿童最大限度地发展,也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特殊儿童的教育和训练必须从儿童的实际出发,考虑到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他们在个体间和个体内的差异性。
总之,特殊儿童的教育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教育者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同情心。通过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方法,我们可以帮助特殊儿童克服障碍,发挥潜力,实现自我价值,并最终成为社会中有贡献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