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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国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准确了解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现状,全面、科学评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成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拟通过询价形式委托第三方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关情况开展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评估项目
(二)项目背景
儿童期是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经济、精神负担,更能实现就学、就业,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我国有0-6岁各类残疾儿童167.8余万人,每年新增20余万人,一些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得到及时康复,对儿童的未来成长造成严重影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通过连续实施6个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使残疾儿童康复状况显著改善。“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如何保障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及时得到康复服务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018年6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残疾人康复领域的第一个专项救助制度。《意见》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助于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减轻残疾儿童身心痛苦,更好地为广大残疾儿童创造健康成长、平等发展的环境,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本评估包含三方面内容:
1.根据《意见》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2.抽样调查,收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相关数据及资料,科学、准确掌握当前全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情况。
3.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项目要求
本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及抽样调查
(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中国残联项目需求对整体评估项目提出思路及框架,设计有关评估指标,提交开展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及抽样调查的具体方案。
(2)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并开展抽样调查,各提交1份项目报告作为第一阶段项目成果。
2.第二阶段:开展监测及定期评估
(1)监测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情况,定期向中国残联报告有关情况。
(2)根据中国残联要求定期开展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四)完成时间及保密要求
1.第一阶段工作需在2019年第一季度内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另行讨论。
2.参与评估项目的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涉及的所有数据未经中国残联许可不得对外发布。
(五)经费预算
不超过50万元。
二、报价文件
(一)文件内容
1.公司简介、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第三方评估方案。
5.报价(费用构成)。
6.服务承诺。
7.项目负责人与小组成员简介。
8.近五年承担的主要公共政策评估工作清单。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二)相关要求
1.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2.报价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
3.报价文件原件1份、双面复印件5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
2018年11月23日12:00前,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中国残联康复部334室
四、项目评审
中国残联康复部将组织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对评估方案、报价、服务承诺、项目人员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从满足服务要求与实际需要的单位中择优选取服务商。
五、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康复部 周红玲 66580223
沈晓勇 66580214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