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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发〔2014〕5号]

发布日期: 2013-10-12 09:00 次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捐赠协议,中国残联研究制定了《第六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交通银行地方分行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密切联系,加强协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实效。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4年1月15日 第六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支持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经中国残联和交通银行共同研究,制定了《第六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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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捐赠协议,中国残联研究制定了《第六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交通银行地方分行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密切联系,加强协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实效。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4年1月15日

第六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支持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经中国残联和交通银行共同研究,制定了《第六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资金总额和执行期限

第六期资金共860万元人民币,执行时间为2014年。

二、资金使用范围与资助标准

(一)560万元用于继续资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含农垦总局)、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残疾人高中阶段(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下同)在校生和大学(含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下同)新生完成学业,主要用于补助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高中生每人1000元,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地方不得自行变更。

30万元由中国残联定向用于贫困民族地区特教学校残疾学生生活费、交通费补助。

(二)150万元补贴特教师资培训。采取中国残联、教育部委托有关高校组织培训和重点资助培训效果较好省份自行举办培训班两种方式,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三)100万元用于“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活动,全国表彰200名优秀特教教师,每人奖金5000元,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四)20万元用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活动,表彰自强不息,事迹突出感人的优秀残疾大学生,拟每人奖励1万元,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三、受助学生条件

受助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应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学习努力。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本人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优先。

四、受助学生确认办法

(一)中国残联向省级残联下达拟资助残疾高中在校生、大学新生数量和资助金额,省级残联向特教学校下达拟资助残疾高中在校生数量和资助金额,中国残联商交通银行后确定。

(二)残疾高中在校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见附表1)。学校按照地方残联分配名额,审批并初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7日后,填写“受助残疾学生花名册”(见附表2),逐级报至省级残联存档。

(三)残疾大学新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见附表1)。县(市、区)残联按照上级残联分配名额,审核并初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县(市、区)残联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7日后,填写“受助残疾学生花名册”(见附表2),逐级报至省级残联审批、存档。

五、助学金拨付与管理

(一)资金拨付。

1.2014年9月20日前,省级残联将本地区残疾高中在校生总数和大学新生总数及花名册报中国残联。

2.2014年10月20日前,中国残联审核各地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有关情况后,确定资金分省额度,并将资金拨付省级残联。

3.省级残联将残疾高中在校生助学金及时足额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由学校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账户(学校所在地无交通银行营业机构的除外,下同);将残疾大学新生助学金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账户。

(二)资金管理。

受助地区残联、特教学校要指派专人管理,单列科目,核算支出。

六、宣传工作

(一)项目地区各级残联和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和网络等多种媒体途径,加大优秀受助残疾学生、优秀特教教师事迹宣传力度,扩大“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对推进特殊教育和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带动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

(二)中国残联网站已建立“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专栏http://www.cdpf.org.cn/2007special/boc/index.htm,用于发布全国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已建有网站的项目地区省级残联、基层残联和学校也要设立“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专栏,用于发布本地、本单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准确向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提供文字、影像、图片材料(电子版),指定邮箱为jtyh_zx@cdpf.org.cn。

(三)交通银行总行已将第六期实施方案通报省级分行,项目地区残联要主动与当地交通银行分行联系,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和相关文字、影像、图片等,在不侵犯受助人隐私前提下,交通银行可用于公司宣传及公关活动的资料。

七、管理、监督和评估

(一)中国残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交通银行共同组成监督评估组,以非现场方式定期检查捐款使用情况,并不定期对受助地区或特教学校进行现场抽查。

(二)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若发现不能按时完成助学任务的单位,将停拨资金,终止项目执行。

(三)项目地区各级残联、学校要指定专人管理,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逐级报告项目年度进展情况。省级残联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执行情况,于2014年11月15日前向中国残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具体格式、内容见附表3)。

(四)中国残联开发的项目数据库已在中国残联网站“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专栏上线,各省级残联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数据录入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以加强规范管理,便于社会监督。

(五)项目地区残联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助学计划”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的积累及存档工作,并建立定期分级报告制度。

附表:

1.“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

2.“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受助残疾学生花名册

3.“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2014年度执行报告

中国残联办公厅2014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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