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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残疾人企业家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4)50号]

发布日期: 2013-10-12 09:00 次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有关精神,确保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的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国家“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在举办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和首期残疾人创业培训班的基础上,为了给残疾人企业家提供一个提升素养和交流创办管理企业经验的学习平台,实现残疾人企业家深造梦想,中国肢残人协会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于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在北京联合举办残疾人企业家培训班。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24日。 二、培训条件和名额 培养对象为优秀残疾人企业家,培训限定名额100名,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简章(附件1)。 三、报名方式 请各地残联组联部门协助当地肢协做好选拔和推荐参训学员工作,于2014年5月24日前将《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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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有关精神,确保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的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国家“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在举办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和首期残疾人创业培训班的基础上,为了给残疾人企业家提供一个提升素养和交流创办管理企业经验的学习平台,实现残疾人企业家深造梦想,中国肢残人协会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于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在北京联合举办残疾人企业家培训班。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24日。

二、培训条件和名额

培养对象为优秀残疾人企业家,培训限定名额100名,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简章(附件1)。

三、报名方式

请各地残联组联部门协助当地肢协做好选拔和推荐参训学员工作,于2014年5月24日前将《残疾人企业家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传真和电邮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额满为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9000元(见附件2),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纳入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就业培训经费列支。

五、培训方式

残疾人企业家培训班采用集中面授学习和网络远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面授学习时间共计9天,72学时,分两次进行;网络选修课程共7门,34学时,学员可在6个月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学习。

六、培训时间

学制为6个月,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第一次集中面授4天,6月4日至6月8日;报到时间为:6月3日。第二次面授5天,时间在开班前通知。

七、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

八、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可在清华大学网站查询和认证。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肢协联系人及电话:田露 010-66580074 张昉 010-66580364

(二)清华大学联系人及电话:李永慧010-62796141 13552110591

E-mail:liyonghui@mail.itsinghua.com

传 真:010-62789770

附件:

1.清华大学《残疾人企业家培训班招生简章》

2.报名及交费流程

3.残疾人企业家培训班报名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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