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金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中国残联“六代会”工作部署,持续提升残联系统的基础管理水平,中国残联决定在2014年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的基础上,将2015年确定为残联系统“基础管理提升年”。为推动落实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巩固建章立制成果,强化规矩的督导落实。
认真总结“基础管理建设年”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强化制度执行的督导落实,努力把尊规矩、学规矩、守规矩、用规矩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认真查找决策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数据管理、机构管理、队伍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规范约束,缺失的及时补充、不足的加紧修订、过时的立即废止。
(二)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健全数据动态更新机制。
以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为重点,进一步摸清搞实以持残疾人证和未持证残疾儿童为重点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认真组织好信息填报、数据录入和成果分析,切实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实名制调查的人群覆盖率、信息的填报率。建立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机制,努力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更加精准的基础数据支撑。
(三)完善预决算管理,推进决策与执行的规范化。
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抓好编制依据、立项论证、决策审批、支出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集体决策程序,有效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违规支出。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和物资调配机制,推进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严禁私分滥发、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强化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跟踪、专项评估、违规问责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工作机制。
(四)健全资产监管机制,确保账实相符避免流失。
抓好资产登记、使用监管、保值增值等工作,定期清理盘点各类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对新购置的资产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避免流失。明确资产监管主体、使用主体责任,健全使用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项目执行监管,抓好全过程的跟踪问效。
严格落实国家和中国残联制定的有关标准、程序、规范,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立项、采购、招标、考核、监管、评估、问效等环节工作。逐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成效为重点的考核机制,重点抓好使用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无障碍改造等服务项目的绩效分析和跟踪考核。健全项目执行成效的评价机制,促进自我评价和第三方独立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执行的实施成效。
(六)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统筹技术系统与平台建设。
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与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4〕20号)要求,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为核心,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信息系统为重点,加强信息技术系统的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逐步实现人口数据、业务数据、残疾人状况和需求数据的有机整合、资源共享。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搞好数据传送、使用监管、防灾备份、安全防范等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做好信息化统计台账数据报送和日常维护工作。继续开展残疾人证智能化试点工作,为推广使用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七)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把残联组织、残联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的要求落到实处。高度警惕任何削弱残联组织、弱化残联工作的苗头,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纠正。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各级残联专兼职工作者培养、选任、协管、考核等工作,建立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分析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各级优秀残疾人工作者、优秀年轻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按照法人治理要求加强专门协会建设,提升规范运作能力。积极推动将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培训计划,积极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残疾人事业专题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凝聚共识。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精神,充分认识在提升残联组织服务管理水平和能力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的现实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认识在加快推进小康进程和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中加强基础管理的客观必要性。
(二)巩固成果,建改结合。
着眼于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提升残联组织依法履职能力,立足本地实际、针对自身所需创造性地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工作。及时总结本地区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努力把成功经验转化和固化为加强基础管理的长效措施。认真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现象在残联系统的现实表现,通过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工作,努力纠正认识上的误区、工作上的任性、作风上的庸懒、学习上的松怠,形成和固化一批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重心下移,固本强基。
通过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努力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有效落实到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实践之中。注重加强基层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程序规范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注重加强落实基础管理措施的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决策有程序、执行有规矩、落实有检查、违规有问责。注重加强最基本、最急需的基础管理提升工作,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把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大举措,作为深化残联系统“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措施,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督导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主责单位要具体落实,逐一建立任务台账,逐项明确工作要求,逐件落实进度考核,逐条进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上下联动,总结考评。
各地要将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贯穿在全年工作的全过程中,落实到推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注重上下联动,加强工作统筹,寓加强基础管理于推动事业创新发展之中,在推动事业创新发展中同步加强相关基础管理工作。注重加强指导,及时开展总结考评,努力做到加强基础管理与推动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残联要将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情况及时报送中国残联,相关工作总结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送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统计中涉及的组织建设和信息化业务台账数据更新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