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白一点说,她并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疯子”。
她去长沙,是因为“受不了父亲唠叨”,想来这里找一份工作,可惜始终找不到。
判定精神残疾的标准是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包括精神分裂、自闭症、应激性心理障碍等。
根据中国残联的统计,全国有827万精神残疾人士,除了重度(精神残疾一级)属于完全不能自理,需要长期、全面的监护之外,其他精神残疾人士,都有不同程度的表达、学习、劳动能力。
小辉是二级,在残联标准里属于中度,有一定学习能力,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监护下能从事简单的劳动。
但外人看来,一个精神残疾人士,程度是二级还是一级没有什么区别。“精神病”三个字足以涵盖一切,沾上它,就意味着什么也干不了,什么都不明白,最关键的一点是,充满了不可控的危险性。
在大众的认知中,这些病人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无法完全自控,被刺激、发脾气的原因都很难掌握。
如果街坊邻居里有一个被称为“傻子”“疯子”的人,小孩一定会被家长叮嘱,不要去他们家,离那个人远一点。
排斥他们的理由看起来很合理:万一他突然“发疯”伤到我、伤到我的孩子怎么办?
精神残疾人士身上不可控的那一部分,在口口相传中被无限放大,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精神残疾人士都是完全不可控,只能永远处于被监护的状态下。
深圳2018年发生过一件事,当地为17户精神残疾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结果选房名单一出来,小区里原本的住户集体抗议,不接受让这些“精神病人”成为自己的邻居。
居民们在抗议横幅上写道:
“保障他们的住房权,谁来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
“罔顾潜在危险,危及家园校园。”
17位精神残疾家庭的家长努力解释,他们的孩子没有“外显攻击行为”,也没有“暴力犯罪倾向”,却没有居民肯相信。
深圳残联的工作人员当时对媒体说,参与选房的精神残疾人士没有伤害性,可是业主就是觉得精神残疾等于他们以为的那个危险的“精神病”,这种认知误差普遍存在。
当全网都在为小辉在直播间遭遇的一切表达同情、愤怒的时候,同样的忽视、歧视,恐惧与抗拒,在直播间之外的现实世界里,一直在发生。
健全人的权益和精神残疾人士的权益仿佛一直是天然对立的,要保全其中一个,就必须牺牲另外一个。
而被牺牲的往往是后者。
旁人都恨不得离他们越远越好,“管好他们”的责任,只落在家人头上。
这也是小辉事件里那么多人会把矛头指向家长的原因,让她在家好好待着是一直以来外人想象中最好的做法。
一方面保护了她不被坏人欺负,另一方面,她不出来,就不会让外面那些健全人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