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1月27日召开了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就会议的召开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启动实施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发表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作出指示。国务委员、国务院残工委主任王勇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教育的重要体现。全国残联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从维护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和残疾人民生托底保障要求出发,争取更加有利政策,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4月22日
李 克 强 总 理 批 示
(2014年1月23日)
办好特殊教育,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
刘 延 东 副 总 理 的 讲 话
(2014年1月27日)
经国务院批准,今天我们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特殊教育工作,启动实施国务院批准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李克强总理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特殊教育,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深刻阐述了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对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刚才,4位地方政府和特教学校的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中国残联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多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特殊教育普及水平达到历史新高。2012年,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72%,比2007年提高10个百分点;接受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数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目前全国有特殊教育学校1853所,是改革开放初期的6倍多,基本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家庭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二)特殊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积极构建适合残疾学生的课程体系,制定盲、聋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探索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发布特教学校教学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教师队伍不断充实,2012年全国特教学校专任教师达4.37万人,比2007年增加了25%;对特教教师建设规划、聘任条件、培养管理以及薪酬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将特教教师培训纳入“国培计划”。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为残疾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特殊教育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特教学校建设规划项目,中央和地方累积投入54亿元,为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扩建特教学校1182所,基本实现30万以上人口的县都有一所特教学校。2012年开始实施国家特教学校二期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每年投入8亿元,重点支持60个高等特殊教育师范、残疾人高等教育和中职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比2007年增长了2.3倍,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四)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和家庭共同配合,积极为残疾孩子提供人性化服务和特殊关爱,在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为残疾孩子奉献爱心、排忧解难。扶残助残、融合发展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共同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特殊教育的发展,为残疾儿童少年点亮了人生希望,增进了他们家庭的福祉与社会的和谐。残疾孩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残疾人科学家、艺术家、作家、教师、医生、工程师等各类人才,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推进特殊教育的改革发展,要坚持“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站在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的高度,把发展特殊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二是必须统筹规划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局,优先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逐步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三是必须牢固树立全纳教育理念,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和终身发展的能力;四是必须坚持特教特办,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绐残疾孩子更多关爱;五是必须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特殊教育的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要倍加珍惜,并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继承发扬和丰富完善。借此机会,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为特教事业作出贡献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体特教工作者,向所有关心支持特教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支持特殊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政治局常委亲自出席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张高丽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致祝词,强调要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权利和平等发展机会,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教育是残疾人打开幸福之门的基础途径,特殊教育是一项神圣事业。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发展特殊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平等接受良好教育是每个残疾孩子的基本权利,受教育程度直接关系残疾孩子的适应社会能力和融入社会程度。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涉及2亿多家庭人口。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对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缩小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把发展特殊教育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帮助残疾人超越现实困难障碍、拓展未来发展潜能,真正成为时代和生活的强者,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程中创造人生价值和美好未来。
(二)发展特殊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把改善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一届政府把持续发展经济、 不断改善民生、 大力促进社会公正作为三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统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等方面,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李克强总理提出,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特殊教育是残疾孩子最急需、最迫切、最现实的生存发展需求。发展特殊教育,多做扶贫扶弱、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既是保障民生的底线和重点,也集中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残疾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有利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这不仅能有效减轻千万家庭负担,而且能为社会和谐稳定增添正能量。
(三)发展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我国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最早发起国和首批缔约国之一。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是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我国残疾人口数量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总人口还多,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既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对世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贡献。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决不放弃一个孩子,使没有排斥、没有歧视的全纳教育理念充分体现到教育实践的各个方面。
(四)发展特殊教育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特殊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都对发展特殊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特殊教育的发展,教育体系就是不全面、不完善的;没有特殊教育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教育的现代化。我国特殊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起点低、基础薄、欠账多,发展不平衡,特殊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的“短板”。当前,面对残疾类型多样化、教育教学专业化、供给方式多元化、教育资源融合化等新趋势,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有效的举措,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进程中,推动特殊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与其他类型教育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以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公平和质量这两大战略重点。“公平”的核心任务是提高普及程度,也就是有效保障残疾孩子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权利;“质量”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融入程度,也就是通过教育使残疾孩子全面发展、更好地融入社会。我们要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步伐。
(一)多措并举,大力提高普及水平。这是当前特殊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全国尚有近8万名适龄残疾孩子未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普及水平也还比较低,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普及率和巩固率。一要大力普及义务教育。针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选择适宜的形式,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普通学校要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加强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特教学校要提高培养能力,国家支持建设的中西部地区特教学校今年要全部开始招生。对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整合教育、卫生、残联、社区等各方资源,为他们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二要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普通幼儿园、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更多残疾学生。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增加中高职学校残疾学生招生名额,提供更多就学机会。三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在特教学校数量和覆盖面相对有限的情况下,要打破传统的封闭运行模式,促进特教学校从单一教学机构转变为地区性特教资源中心,通过资源教室和巡回指导等形式为普通学校提供指导服务,为随班就读的特教学生提供支持帮助。要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总之,要通过多种方式,努力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供给能力。
(二)以“三教”为核心,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教材、教法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核心,三者不可偏废。当前我国特教质量总体不高,教育教学针对性不强,医教结合不够紧密,特教师资建设亟待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更为短缺。为此,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广大特教教师长期工作在一线,坚守责任、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值得全社会尊重。对特教教师要采取措施给予特殊关心、特殊培养,在编制安排、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务评聘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不断增强职业吸引力。要拓宽培养渠道,鼓励高校增设特教专业、开设特教课程,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加入到特教教师队伍中。要研究制定特教教师专业标准,建立专业证书制度,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特别是帮助随班就读教师提高对残疾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他们与残疾孩子的沟通能力。二要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定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完善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的教材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和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三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根据不同学生的残疾类型和程度,明确不同的教育目标和课程设计,推进个别化教育,更加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把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作为最根本的质量评价标准。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特殊教育贯穿各级各类教育,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搞好特殊教育,必须改革创新,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增强推动合力。一要加大统筹力度。适应特殊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统筹特教学校就读与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向特殊教育倾斜力度。二要加强协同推进。要建立健全联系顺畅、沟通高效、协调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共同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做好政策衔接,解决好特殊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三要鼓励社会参与。要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扩大扶残助残的社会效应,引导更多人关注残疾人事业,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为残疾学生无障碍地全面融入社会创造更好条件和更多选择。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每个残疾孩子情况不一、需求各异,接受教育难度大,支持保障条件要求高。目前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平均仅2000元左右,办学条件普遍较差,教育教学专用设备、康复设备和专业技能实训设备缺乏,制约了特殊教育发展。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尽快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一要托住底。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三年内达到每生每年6000元的保底标准,有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也要参照特教学校的标准,并及时落实到位。二要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硬件与软件并重,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支持有需要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三要提高资助水平。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构建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提升计划。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实现新的发展。一要特教特办,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各级政府是实施提升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把特殊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怀着对残疾孩子的特殊感情和责任,遵循特教规律,加大扶持力度,履行好政府应尽的责任,让每个残疾孩子及其家庭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要明确目标,细化配套措施。特殊教育做得好不好,关键看工作实不实、细不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了解残疾孩子的特殊需求和困难,统筹好国家重点项目和各地配套项目,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三要狠抓落实,加强督查评估。各地要根据本地残疾人结构、特教资源布局以及各类社会资源状况,积极探索和创新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切实把提升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纳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指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
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加快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 勇 国 务 委 员 的 讲 话
(2014年1月27日)
刚才,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对本次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突出强调了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对各级政府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作了系统部署。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再强调三点:
一是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部署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刘延东副总理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殊教育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学习传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特殊教育摆上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加强领导,统筹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是“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民生工程,也是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的有力抓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分解重点任务,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要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努力解决制约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提升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快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三是要协调配合,形成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合力。发展特殊教育,涉及各级政府和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是一项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的崇高事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联系顺畅、沟通高效、协调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工作,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适时安排督导组,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努力形成多方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格局,为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共同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