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组联部(专门协会办公室、社工部),新疆兵团残联组联部、黑龙江垦区残联组联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精神,推动“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中国残联决定,结合中澳人权技术合作项目, 2015年6月举办全国省级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2015年6月下旬
(二)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地方与会人员
(一)省级残联5类专门协会主席(含陪护人员,不含副主席)。
(二)其他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委员会委员。
(三)省级残联专职盲、聋理事。
(四)省级残联组联部(或专门协会办公室、社工部)分管协会工作的负责人各1名。
三、主要内容
介绍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分享、交流部分省市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先进经验、有益做法;套开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委员会会议;套开省级盲、聋理事及专门协会新任主席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等。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省提前预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与会准备。
(二)请各省报送相关材料。为积极推广各地专门协会工作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以便在培训班上进行大会经验交流,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借鉴,请各省报送专门协会工作经验材料。具体包括:
1.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
(1)各省近年来出台的有关专门协会的政策文件(有代表性的地市、县级残联专门协会政策文件也可一并上报)。
(2)报送形式:分别邮寄和传真一份。
(3)报送时间:2015年3月20日之前。
2.大会经验交流材料。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省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基本概况(含各级协会社团法人登记信息);所出台的政策措施及主要亮点;取得的成效和典型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对策和举措;意见和建议。
(2)字数要求:500字的工作简介和2500字左右的工作经验材料(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上报1份)。
(3)报送时间:2015年4月30日之前。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组联部协会处(邮编:100034)
(二)联系人及电话:
黄北大010—66580063(兼传真),13488659812
王雪岑010—66580046
(三)电子邮箱:zlb_xhc@cdpf.org.cn
中国残联组联部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