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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国残疾人文学艺术团体的组织建设,推动各类专业艺术协会组织文艺创作,培养人才,不断壮大残疾人文学艺术队伍,推动残疾人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中国残联拟于近期筹备成立中国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文联将下设5个专业协会,即中国残疾人作家协会、中国残疾人书法家协会、中国残疾人美术家协会、中国残疾人摄影家协会、中国残疾人民间文艺家协会。经与中国文联协商,中国残疾人文联成立后,将以团体会员身份申请加入中国文联,中国残疾人文联的各专业协会也将以团体会员身份申请加入中国文联各专业协会。
为切实准确掌握目前残疾人各类艺术家情况,为筹备成立中国残疾人文联做好相关准备,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残疾人文学艺术人才摸底统计及入会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残疾人文学艺术家类别
(一)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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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工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工委:
在国务院残工委统一领导下,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已顺利完成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开展人员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目前现场调查登记正在有序进行。为保质、保量、如期做好下一阶段专项调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专项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残工委等11个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残工委发〔2014〕6号)的统一部署和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一系列明确要求,继续发扬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毫不松懈地全力做好入户调查、数据录入、综合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调查工作善始善终,圆满成功。各级领导既要统筹协调,抓好关键环节落实,也要深入实际,靠前指挥,帮助解决影响调查工作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各自职责,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共同努力完成好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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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残联、老龄办,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市政管委)、民政局、残联、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办,黑龙江垦区残联:
近年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十一五”期间,组织100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无障碍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初步形成我国城市无障碍化基本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了便利,对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应该看到,量大面广的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尚未系统开展,还不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不适应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
开展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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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2015年1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残疾人奔向全面小康的步伐,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传达和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现就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汇报、迅速传达
各级残联要尽快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意见》精神,向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通报文件内容。要在残联系统组织学习传达,使广大残联干部职工了解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为今后推动工作打牢基础。要对文件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强政策普及,增进公众了解,促进社会关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奔小康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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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在国务院残工委统一领导下,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已顺利完成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开展人员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目前现场入户调查登记正在有序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调查期间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收集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方案》的要求,加大优秀典型人物事迹的报道和推荐工作力度。各地要以基层干部、一线调查员和志愿者为重点,组织本地媒体宣传报道在专项调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吃苦耐劳、勤勉服务的精神风貌。各地要将报道情况和典型人物事迹及时报送中国残联。
二、各地要重点拍摄、留存开展专项调查核库、人员培训、专家研讨、落实相关保障、入户登记、数据录入、综合统计分析以及调查人员跋山涉水、走村串户、扶贫济困等工作的视频和图像资料,并连同各地电视台播出的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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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较快增长,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康复服务不断拓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但是,目前我国8500万残疾人中,还有1230万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26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还比较大。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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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市政管委)、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经委、经贸委)、通信管理局、民政厅(局)、残联、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民政局、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建标[2013]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十二五”期间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各省级主管部门对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二)各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验收时间及方式
验收采取市县自查、省级核查、部委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前,应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检查验收工作。
(一)市县自查(2015年1~6月)。由各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依据《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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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推动“自强健身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建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结合2014年各地示范点申报、任务完成及推荐反馈情况,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现将2014年度资助示范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残联将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东王庄社区等150个健身活动机构自强健身示范点给予资助(见附件1),不再进行命名。
二、中国残联将资助资金一次性划拨至各省级残联账户。各省级残联要严格按照《自强健身示范点命名资助暂行办法》关于资助资金等规定,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所定向资助示范点的建设和运行服务,加强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争取给予示范点相应的经费扶持。
三、获得资助的示范点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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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组联部(专门协会办公室、社工部),新疆兵团残联组联部、黑龙江垦区残联组联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精神,推动“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中国残联决定,结合中澳人权技术合作项目, 2015年6月举办全国省级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2015年6月下旬
(二)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地方与会人员
(一)省级残联5类专门协会主席(含陪护人员,不含副主席)。
(二)其他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委员会委员。
(三)省级残联专职盲、聋理事。
(四)省级残联组联部(或专门协会办公室、社工部)分管协会工作的负责人各1名。
三、主要内容
介绍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分享、交流部分省市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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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组联处(协会办、社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组联处,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组联处: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建设,切实提升专门协会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和为本类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并征得中国残联领导同意,中国残联组联部、中国残联五个专门协会决定组织编写《全国各级残联专门协会优秀案例100例》,供各地各类专门协会在培训和实际工作中学习借鉴,以便更好地为本类残疾人服务。现请你省积极上报本地专门协会工作优秀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数量
以省为单位,五个专门协会各上报本协会1-3个典型、优秀案例,由省残联组联部(协会办、社工部)汇总上报。
二、案例写作要求
(一)案例内容以各级(重点以市、县级)残联专门协会工作为题材,要求生动、详实,有典型性、代表性,能突出本地、本类专门协会工作的特点,对其他地区专门协会工作有参考借鉴、可示范、可复制的作用。
(二)所报案例应侧重在专门协会建设发展、维护本